香港信託協會參與 Baker Tilly 稅務及財政預算研討會

香港信託協會榮幸受邀參與Baker Tilly Tax & Budget Seminar,並以主要贊助機構的身份支持本次盛會,與業界專家齊聚一堂,深入探討2026年預算重點、轉讓定價趨勢及法律發展的最新動向。 在本次活動中,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總裁梅英霆先生受邀擔任演講嘉賓之一,分享香港信託在跨境稅務優化與財富架構規劃中的實際應用與前瞻洞察,現場反響熱烈。 衷心感謝 Baker Tilly Monteiro Heng PLT 的盛情邀請與精心籌辦,為業界搭建了一個促進交流與知識共享的重要平台,共同推動稅務與信託領域的專業發展。

基本法頒布35周年國際法律高峰論壇晚宴

2025年10月20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以下簡稱《基本法》)頒布35周年之際,一場匯聚全球智慧的“基本法頒布35周年國際法律高峰論壇”在港隆重舉行。 香港信託協會作為本次盛會的榮幸支持機構之一,與來自世界各地的頂尖法律專家及商界領袖代表齊聚一堂,共同探討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與國際化發展新路徑。 1. 法治基石:大灣區的“壓艙石” 《基本法》的成功實踐,為香港三十五年來的長期繁榮穩定奠定了堅實的憲制基礎。正因如此,香港憑藉其完善的普通法制度、獨立的司法體系和開放的營商環境,成功構建起連接內地與國際市場的重要橋樑。 本次高峰論壇意義非凡,它不僅是對《基本法》成功實踐的致敬,更是面向未來,聚焦“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建設與國際化發展”這一核心主題。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刻演變的當下,如何依託香港獨特的法律與金融優勢,助力中國企業“並船出海”,穩健開拓廣闊的“一帶一路”市場,成為了與會嘉賓熱議的焦點。   2. 行業洞見:共話法治協同與金融創新 作為香港信託行業的核心專業機構之一,香港信託協會始終致力於推動香港信託業的專業化、國際化與制度化建設。 在本次高峰論壇上,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梅英霆先生受邀出席。他與多位法律界及金融界專家,共同圍繞“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協同與金融創新”的前景與挑戰展開深入探討,為區域協作與行業創新注入了新的思考與啟發。 3. 寫在最後 本次論壇不僅是一次高端的法律思想交流,更是一次產學研商界融合的合作契機。通過與來自不同法域、不同產業的專家代表深入互動,香港信託協會進一步加深了與國際法律界的聯繫,為未來跨境信託業務的創新與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 展望未來,香港信託協會將繼續秉持“以信立業、以法為本”的宗旨,積極推動香港信託業與法律、金融等領域的協同創新,助力香港鞏固和強化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地位。 同時,協會也將持續深化與大灣區及“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合作,共同探索更具前瞻性的法律與金融融合路徑,為區域經濟繁榮與可持續發展貢獻專業力量,攜手開創香港與大灣區更加開放、共贏的未來。

十載信託,共創未來 — 香港信託協會十周年私人晚宴暨環球信託高峰會圓滿落幕

2025年10月10日,“香港信託協會十周年私人晚宴暨環球信託高峰會”在馬來西亞吉隆玻隆重舉行。 本次盛會彙聚了來自香港、亞太及中東地區的政商領袖、信託業專家及高淨值客戶代表,共同慶祝協會成立十周年的輝煌成就,展望未來全球化發展的宏偉藍圖。   香港信託協會十周年私人晚宴暨環球信託高峰會現場 香港信託協會榮譽會長兼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創辦人楊世禮先生、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梅英霆先生、香港信託協會會長陳志豪先生、香港信託協會亞太區會長蒙重志先生、傳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業務發展總監陳焯基先生等領導嘉賓連袂出席。盛會同時邀請了Masryef Advisory Sdn. Bhd.、的近律師行(Deacons)、恒泰基金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鈺恒資本會計師事務所等多家國際知名機構的代表,共襄盛舉。   一、十載耕耘:鑄就行業專業標杆 在開幕環節,香港信託協會榮譽會長、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創辦人楊世禮先生發表致辭,他提到,香港信託協會從最初“幫助長者妥善處理財富傳承”的樸素願景出發,歷經十年耕耘,已發展成為一個專業化、國際化的綜合信託服務平臺。“看到客戶因我們的信託安排而從容應對資產與傳承的挑戰,這便是我們十年不變的最大滿足。”楊世禮先生表示。   香港信託協會榮譽會長兼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創辦人楊世禮 隨後,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梅英霆先生與香港信託協會亞太區會長蒙重志先生先後登台發言。 梅英霆先生強調,楊世禮先生的願景——“普及信託服務,惠及大眾市場”——是公司發展的奠基石。正是這一信念,讓公司在十年前精准切入銀行和大型信託公司所忽視的大眾市場、中產及新興富裕階層,並取得了今日的成功。 面向新一個十年,梅英霆先生宣佈公司將聚焦以下核心範疇進行戰略升級: 核心信託業務深化:持續強化境內及境外信託基石業務,依託香港瑞士雙重管轄架構,同時拓展馬來西亞、迪拜信託牌照申請,構建全球資產保護網路。 資產管理能力躍升:我們的資產管理公司在已獲香港證監會第4類(證券諮詢)和第9類(資產管理)牌照的基礎上,積極拓展服務邊界,同步推進虛擬資產託管服務。 專業服務生態構建:通過環球數字託管(Global Digital Custody)、家族辦公室運營服務(HKTCM Family Office)等,為客戶提供涵蓋RWA、Web3及家族治理的一站式解決方案。 多元化諮詢與慈善:拓展上市前諮詢、法律稅務、保險經紀等服務,並將成立慈善機構,設立獎學金,鼓勵年輕人才在科技、人文等領域追尋夢想,實現企業與客戶的雙向社會價值創造。   香港信託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梅英霆 蒙重志先生回顧起香港信託協會十年的國際化進程:“十年前,我們以香港為起點,秉持‘客戶核心、專業治理’的初心,致力於在信託與財富管理領域提供可靠且前瞻的解決方案。如今,我們已從專注中國市場的辦公室,成長為服務亞洲、中東及歐洲客戶的區域性專業機構。” 而站在十周年的新起點,蒙重志先生表示,香港信託協會將以更成熟的姿態迎接未來挑戰,持續踐行“專業可靠、悉心關懷”的核心價值,為全球客戶提供更具前瞻性的財富管理與家族治理解決方案,書寫下一個十年的嶄新篇章。   香港信託協會亞太區會長蒙重志   二、國際合作:構建全球信託聯盟 過去十年間,香港信託協會積極推動國際合作,搭建全球信託網路,與多家知名機構建立了長期戰略夥伴關係。 為感謝合作夥伴的一路同行,大會特別設計了隆重的頒獎儀式。香港信託協會向長期緊密合作的Masryef Advisory Sdn. Bhd.、恒泰基金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鈺恒資本會計師事務所及的近律師行(Deacons)四家傑出機構頒發了嘉許狀,以表彰其在推動行業創新與全球客戶服務中的卓越貢獻。   香港信託協會向傑出機構頒發嘉許狀 的近律師行(Deacons)合夥人許揚先生作為代表發表了精彩分享,回顧了雙方的合作歷程,並展望了未來更廣闊的合作潛力。   的近律師行(Deacons)合夥人許揚 此外,在本次高峰會中,香港信託協會還聯合領先的優質伊斯蘭金融諮詢公司Masryef Advisory Sdn. Bhd.舉行了隆重的伊斯蘭教法認證頒發儀式,為香港信託協會的戰略合作夥伴傳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頒發伊斯蘭教法認證證書,此舉充分表明了傳承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的香港第一支伊斯蘭開放式基金型公司Hong Kong Islamic Amanah OFC的發行活動在運作模式、資金投向、收益分配等多個關鍵環節都完全符合伊斯蘭教法的嚴格要求,為伊斯蘭金融市場發展樹立了典範。   伊斯蘭教法認證頒發儀式     三、榮耀時刻:共慶十載輝煌 晚宴下半場,香港信託協會高層團隊共同登台,切開象徵十載輝煌的周年蛋糕,全場嘉賓共同舉杯,為協會十周年慶生。   香港信託協會十周年慶典現場   四、全球視野:深耕中東新紀元 在璀璨的燈光秀與優雅的樂隊演奏中,香港信託協會的全球化視野進一步聚焦於中東市場。 香港信託協會阿聯酋副會長陳偉宗先生展示了迪拜辦事處自成立以來的豐碩成果。他指出,迪拜作為連接東西方的戰略支點,潛力巨大。香港信託協會迪拜辦事處憑藉“本地洞察+國際視野”的雙重優勢,已成功將區域客戶與全球頂級信託服務對接。 展望未來的十年,他表示,未來十年將會是充滿創新、監管變革與數碼轉型的時代。而迪拜辦公室將繼續扮演東西方之間的重要橋樑角色,以卓越與誠信為核心,持續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最後,陳偉宗先生向全球嘉賓發出誠摯邀請,共赴將於2025年12月12日在迪拜舉行的下一場十周年慶典,共同見證香港信託協會全球化征程的又一高光時刻。 香港信託協會阿聯酋副會長陳偉宗   五、致敬十年:共啟信託新征程 在閉幕致辭中,蒙重志先生向全場嘉賓致以誠摯感謝:“從香港的樸實起步到如今服務亞、歐、中東三大洲客戶,這十年是成長、學習與信任的旅程。”他特別致敬客戶、團隊成員及合作夥伴——正是客戶的持續信任、團隊的堅定付出與夥伴的鼎力支持,共同鑄就了今日的成就。 致辭最後,蒙重志先生進一步強調了集團的未來方向:“我們將秉持卓越與誠信,繼續深耕馬來西亞、瑞士及迪拜市場,推動信託服務的創新與國際化發展。” 伴隨悠揚的音樂與陣陣掌聲,香港信託協會十周年私人晚宴暨環球信託高峰會圓滿落幕。   六、寫在最後 十載信託路,行穩致遠心。 香港信託協會將繼續秉承“專業、穩健、共贏”的理念,依託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獨特優勢,構建覆蓋亞太與中東的全球信託服務網絡,助力全球客戶實現財富的安全傳承與可持續增長,在新的時代浪潮中續寫信托行業的華章。   十周年晚宴現場

全球銀行透明度所帶來的隱私差距

透明度已成常態 如今的全球銀行體系以透明為基礎。各金融機構收集更多資料,在內部共享更多資訊,並透過自動化系統評估客戶,幾乎讓個人隱私無所遁形。對於高淨值家庭而言,這就產生了隱私曝光的問題:個人的銀行行為、轉帳、帳戶餘額和投資記錄都會形成檔案,在不同部門被儲存、評估和監控。 這並非針對不當行為,透明化系統的設計初衷是保護金融機構自身。然而,其副作用是家庭隱私的流失:他們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對其行為的分散解讀,以及跨司法管轄區的更高暴露風險。對於任何擁有重要國際業務的人來說,理解全球銀行透明度對隱私的影響已變得至關重要。 信託結構提供了一種方式,在保持合規的前提下保護家庭事務的隱私,為個人身份與現代銀行系統所帶來的透明度之間建立一道屏障。 現代銀行體系中的透明運作方式 二十年前家庭享有的隱私,如今已經不復存在。現今的銀行透明度透過互聯系統運作,旨在發現異常行為、管理風險,並支持內部監督。   1. 內部資料在各團隊間共享 銀行會在多個部門之間共享客戶資訊,包括: 合規部門 風險管理部門 客戶關係管理部門 交易監控部門 客戶開戶團隊 跨境審查團隊 這形成了廣泛的可見性網絡。   2. 自動化監控與風險評分 客戶檔案會被持續分析。系統會追蹤: 大額轉帳 跨幣種活動 重複的國際交易 相關帳戶之間的聯繫 資金來源模式 這些演算法無法理解具體情境。即便是普通轉帳或投資,也可能被標記,即使客戶本身並無任何問題。   3. 銀行間查詢 在新的司法管轄區開設銀行帳戶時,外國銀行會請求: 客戶檔案歷史 風險備註 合規警示 帳戶行為摘要 第一家銀行的內部視圖會成為下一家銀行開戶審核的參考。   4. 員工訪問客戶資料 在銀行內部,能夠訪問客戶資訊的員工比大多數家庭預期的要多。隨著財富增加,曝光也隨之增加。 這一系統對金融機構來說效率很高,但對於希望掌控個人資訊的家庭而言,卻形成了明顯的隱私差距。 為什麼高淨值家庭面臨更大的隱私差距? 隨著財富的增長,銀行對客戶的審查也自然擴大。家庭持有的帳戶越多,即使是日常活動,也會觸發更多內部審查。   1. 高餘額引發更多審查 大額資產會自動被標記進行定期監控。從合規角度來看,銀行將這些帳戶列為優先關注對象。   2. 國際轉帳增加曝光 跨境資金流動必須經過檢查、紀錄和說明。對客戶來說看似正常的交易,可能需要經過多層內部審批。   3. 分散帳戶導致曝光分散 如果一個家庭在香港、迪拜、新加坡和倫敦都有帳戶,每家銀行都會形成自己的評估。每個機構都會對家庭的財務狀況形成各自的內部判斷。   4. 銀行以個人身份為核心參考點 當財富以個人名義持有時,個人就成為所有審查的核心錨點。這意味著整個財務生活都暴露在內部系統之下。 家庭往往只有在銀行要求對交易提供詳細說明時,才會意識到這種隱私曝光的問題。 國際家庭個人銀行的局限性 個人銀行在財富結構簡單時運作良好。但一旦家庭擴展到多個司法管轄區、行業領域以及跨代規劃,個人持有財富就會帶來一系列弱點。   1. 重複的文件說明要求 家庭經常被要求說明: 資金來源 轉帳用途 與交易對象的關係 跨境資金流動的原因 這些要求往往重複且具有侵入性。   2. 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處理不一致 在迪拜被視為正常的轉帳,在新加坡可能會被標記;在倫敦的常規投資,可能在香港觸發風險審查。   3. 行政問題導致的帳戶凍結 有時銀行在完成審查時會凍結或暫扣交易。這並非出於故意,但會干擾操作並造成不必要的壓力。   4. 對個人行為的依賴增加 如一切都與帳戶持有人掛鉤,這不僅增加了審查風險,還可能被不完全了解家庭財富全貌的人解讀,帶來額外風險。 因此,對於國際家庭來說,單靠個人銀行已經無法保障隱私,也無法充分保護資訊安全。 信託結構如何縮小隱私曝光? 信託透過結構化治理取代了個人曝光。帳戶不再以個人名義持有,而是以受託人的名義持有。銀行將受託人視為帳戶持有人,而非家庭成員。 這帶來了幾個優勢:   1. 受托人保護個人身份 銀行看到的是: 專業受託人 受監管的法人實體 一致的治理結構 他們不會看到設立人或受益人的個人日常資料。   2. 資訊披露受控且一致 受託人管理所有文件。個人資訊僅在必要時分享,並且始終以結構化方式進行。   3. 降低行為曝光 在個人帳戶中,銀行能看到每一次操作和資金動向。而在信託帳戶中,受託人在信託框架內作出決策,因此銀行看到的是: 規劃好的分配 受治理約束的轉帳 結構化的投資 這些行為顯得穩定且可預測。   4. 專業監督減少誤解 銀行更願意與受託人互動,因為專業受託人提供完整、清晰的文件,降低了合規不確定性。 信託將銀行曝光從個人身份轉移到結構化治理之上,從而更好地保護家庭隱私。 透明度導致暴露家庭的實際案例   1. 遷居入駐手續 當家庭遷往新國家時,銀行會要求提供大量資料。透過信託持有資產可以減少所需的個人資訊。   2. 企業盡職調查 當家庭投資企業或大型項目時,交易對象通常會要求提供財務檔案。除非透過信託持有,否則個人資產會被暴露。   3. 新帳戶開設時的銀行查詢 銀行會相互查詢新客戶的背景。個人帳戶會暴露完整歷史,而信託帳戶則限制了曝光範圍。   4. 大額國際轉帳 如果沒有信託結構,個人轉帳可能需要重複說明,而由受託人管理的帳戶則可以避免這種情況。 這些情形表明,即便是看似簡單的操作,透明度也可能導致不必要的曝光。 隱私並非保密 信託並不會免除合規義務,但它能減少不必要的個人曝光。 保持完全合規的內容: 資金來源驗證 反洗錢(AML)檢查 了解你的客戶(KYC)要求 持續監控 家庭獲得的益處: 隱私保護 個人身份與財富的分離 可控的資訊披露 跨境操作的穩定性 信託成為家庭的合規標準,在遵守全球金融體系標準的同時,有效保護家庭隱私。 構建私密且合規的銀行檔案 現代財富需要的是結構,而非保密。以信託為主導的銀行檔案,使家庭在保持隱私性的同時,不受機會限制。 信託的運作方式: 受託人以法律所有者的身份開立帳戶 銀行依賴受託人提供的文件資料 個人資料保留在信託層之後 交易遵循治理規則,而非個人行為模式 這種模式形成了長期可行的方案,將隱私保護、風險防控與合規要求有效結合。 在透明化銀行世界中創造穩定 銀行透明度不會消失,實際上可能會進一步加強。家庭必須透過使用能夠降低曝光性而不違反法律的結構來適應這一變化。信託能夠實現這種平衡。它將財富置於受治理的框架之下,形成個人身份與機構透明度之間的緩衝。 對於現代國際家庭而言,信託不僅是繼承工具,更是對隱私減少、曝光性增加的世界所作出的結構性應對。在金融體系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開放的時代,信託重新賦予家庭掌控權。

政治公眾人物(PEP)風險與現代財富:信託所提供的結構性保護

PEP 身份帶來的新複雜性 在當今環境下,許多家庭是在無意之間成為政治公眾人物(PEP),而非主動進入這一角色。一項職務上的晉升、政府相關任命、參與與公共部門有關的商業活動,甚至因婚姻關係產生的關聯,都可能使個人被金融機構納入 PEP 範疇,並因此受到更高層級的審查。 這一身份變化,往往會改變金融機構對個人及其家族的整體風險評估方式,包括帳戶管理、交易監控以及對財富結構與來源的審視深度。與此同時,現代家庭普遍具備跨國特徵:資產分佈於不同司法管轄區,持有國際帳戶,並因事業或家庭安排而頻繁遷移。每一次跨境操作或身份變化,都會引發新的合規審查流程。 在當前監管趨嚴、風險容忍度下降的背景下,銀行、監管機構及各類金融中介愈發審慎。由此,隱私管理與資產結構層面的保護,已不再是可有可無的選擇,而是現代財富規劃中的核心要素。 理解政治公眾人物(PEP)風險下的信託安排,其目的並非規避監管或合規要求,而是在完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透過合理的結構設計,避免家庭因身份變化而承受過度曝光、不必要的操作阻礙,或對長期財富規劃造成的干擾。 現代 PEP 分類意味著什麼? 政治公眾人物(PEP)的定義已經不再局限於部長或國家元首。現在,PEP 範疇包括: 高級政府官員 國有企業高管 軍官 法官與檢察官 政府關聯企業的董事 以上人員的家庭成員或密切關係人 PEP 分類涵蓋範圍廣泛,一旦被認定為 PEP,金融機構通常會將風險評估大幅提高。 銀行如何應對 PEP 身份? 銀行對 PEP 會加強審查和監管,常見措施包括: 開戶時進行強化盡職調查 對所有交易與資產進行定期監控 即便帳戶已開立,也可能要求提供資金來源證明 透過內部風險評分,影響員工對客戶關係的處理方式 在多個司法管轄區開戶時進行跨境審查 對於重視隱私的家庭而言,這種高度可見性往往會讓人感到過於侵入,甚至難以應對。 以個人名義持有資產的 PEP 風險 一旦個人被認定為政治公眾人物(PEP),其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所有資產都會與其身份直接關聯,包括: 現金帳戶 投資帳戶 公司股份 房地產 數位資產 家族企業持股   為什麼個人名義持有資產存在風險? 以個人名義持有資產會帶來以下問題: 每一筆交易都更容易被合規監控系統捕捉和審查 帳戶可能被標記或延遲處理,以進行額外核查 銀行工作人員可能獲得更深層次的客戶資料,包括消費和資金流向 任何涉及 PEP 的公開活動都可能觸發內部審查 跨境轉帳的風險增加,需要重複提供資金來源說明 這種暴露不僅影響個人,還會波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家族成員。 信託如何為 PEP 家庭提供保護層? 信託能夠將個人身份與資產所有權分離。在信託結構下,受託人而非個人成為資產的法律所有人,所以當銀行在處理與信託相關的帳戶時,會直接與受託人打交道,而非直接與 PEP 本人接觸。 為什麼這很重要 PEP 的個人姓名不會出現在帳戶名下 財富在預先設定的信託架構下進行管理,而非依賴個人判斷 銀行面對的是專業受託人,而非政治公眾人物 合規審查變得更加規範、可預測,並減少對個人的直接干預 隱私並非隱匿 信託的作用並非隱藏資產,而是透過受控的治理結構呈現財富,從而在完全符合法規要求的前提下降低不必要的曝光風險。 信託成為一層緩衝,保護家庭免受政治周期、公共職務或外界對影響力假設所帶來的不確定性和干擾。 跨境 PEP 挑戰及信託如何提供穩定性 許多被認定為政治公眾人物(PEP)的家庭具有跨國流動性。他們可能因生活方式、教育或商業原因而遷居,每一次遷移都會觸發銀行新的審查流程和風險評估。 不同司法管轄區對 PEP 風險存在差異 阿聯酋 香港 新加坡 英國 歐洲聯盟 離岸金融中心 每個地區對 PEP 的定義、監控要求及風險容忍度各不相同。 信託如何在跨境環境中提供一致性? 以香港信託為例,它可以提供: 跨所有司法管轄區統一適用的信託法律框架 穩定的結構,即使家庭遷居也無需更改 受託人可在多個國家統一管理信託帳戶 減少每次遷移都需重新進行個人身份和資金來源核查的需要 如果沒有信託,每次開設新帳戶都可能變成重複審查 PEP 身份的過程,為家庭帶來繁瑣的操作和曝光。 信託在降低 PEP 暴露風險中的實際應用   1. 因家庭關係間接成為 PEP 許多人並非主動成為政治公眾人物(PEP),而是因家庭成員身份而被認定為 PEP,例如: 父母獲得公共職位 配偶進入政府部門工作 兄弟姐妹加入與國家相關的企業   信託能夠將個人無關的資產隔離開來,避免因家族成員身份而被納入高度可見的審查範圍。   2. 在資訊公開要求嚴格的司法管轄區持有資產 某些國家或地區要求: 股東身份公開 董事資訊透明 房產登記資訊公開 公司註冊及年度申報資料可查 信託可以將個人姓名與資產記錄分離,從而降低被外部資料庫直接識別的風險。   3. 在多個國家建立銀行關係 如果沒有信託: 每家銀行都會單獨進行 PEP 審查 客戶需反覆解釋身份及資金來源 銀行員工更替會帶來重複詢問 合規要求可能出現不一致 信託則可透過受託人名義統一帳戶管理,簡化跨境開戶流程,減少重複審查與不便。   4. 聲譽事件的潛在影響 當 PEP 遭遇: 公眾調查 政治爭議 社會輿論變化 如果資產以個人名義持有,可能會被銀行內部審查,即使這些資產與事件無關。信託則能有效隔離資產結構,避免財富在不相關事件中被捲入審查。 信託如何在合規披露中提供規範管理? 信託並不會免除合規義務,而是將合規流程系統化、結構化地管理。 主要優勢: 受託人統一處理披露事務:所有正式的報告和資訊提交由受託人負責,不由個人直接操作。 個人資訊按需披露:僅在必要情況下,才向相關方提供個人資料,避免不必要暴露。 銀行透過結構化框架獲取資訊:金融機構接收的是信託框架下的統一資料,而非零散個人資訊。 受益人無需在信託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開設帳戶:僅在分配發生時才涉及個人名義,從而降低資訊過度披露的風險。 透過這種方式,信託既能保護家庭隱私,又能確保完全符合全球反洗錢(AML)及合規標準。 獨立受託人如何增強信託保護? 信託能否有效運作,關鍵在於受託人的獨立性及專業監管資質。 獨立受託人的優勢: 降低利益衝突:確保決策公正,不受家庭或個人因素干擾 保持文件與記錄一致性:規範管理信託文書,便於審計和合規檢查 以正式渠道與銀行溝通:統一與金融機構的聯繫,減少個人直接暴露 管理跨境開戶流程:支持全球資產和帳戶的統一管理 穿越政治周期:信託結構穩定,即使個人的 PEP 身份隨時間變化也不受影響 獨立且專業的受託人,能夠成為家庭資產的屏障,在 PEP 身份可能波動的情況下,為家庭提供持續、可靠的保護。 在環境變化中保持穩定 PEP 風險並非固定不變,它會隨著職業發展、家庭成員增加、各國監管收緊或全球政治局勢變化而演變。信託能夠在外部環境變化時,提供持續的穩定保護。 長期優勢包括: 子女可獲得收益而無需以個人名義持有資產 資產可抵禦短期政治波動的影響 分配安排可在私密且可預測的框架下進行 信託治理可靈活調整,而不增加家庭暴露風險 信託並非對 PEP 身份的被動應對,而是一種前瞻性的架構,能夠預見並有效化解未來可能出現的暴露風險。 理性規劃,而非恐懼應對 被認定為 PEP 並不意味著家庭有意隱匿財富,而只是說明家庭的可見性需要被精確管理。信託能夠幫助家庭保護隱私,減少不必要的審查,並在跨境環境中維持財富的穩定性。 這也是為什麼信託結構已經成為現代跨國家庭的重要工具:它讓家庭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曝光風險。透過精心設計和專業受託人的管理,信託成為一層長期保護屏障,為家庭提供信心、隱私和財富延續的保障。

現代財富架構中的受託人角色解析

受託人為財富規劃的核心   每一個信託的穩固程度,都取決於其受託人。受託人是信託架構的核心,他們讓一紙信託契約成為實際運作的框架,保護資產、執行傳承、化解爭議。對於高淨值與超高淨值家族而言,受託人不僅是資產的管理者,更是戰略夥伴。   理解受託人在財富架構中的角色至關重要。受託人的職責遠超資產保管,它涵蓋法律義務、信託責任、跨境協調及決策執行,是一項兼具專業與信任的長期使命。   法律與信託責任   受託人受「信託義務」約束,這意味著他們必須始終以受益人的最佳利益為行動準則,而非個人或第三方利益。若違反信託義務,受託人可能面臨法律責任或被撤換。   受託人的核心法律職責包括:   資產保全:確保所有資產明確歸屬信託名下。 執行契約:嚴格依照信託契約條款執行。 公正無私:公平對待所有受益人,即便其利益相互衝突。 帳目透明:保持準確記錄,提供清晰報告。   在香港,受託人受《信託條例》監管;若為公司受託人,則須持有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這確保受託人的專業性與問責性。   協調顧問與資產管理   受託人從不單獨行動。財富規劃往往涉及銀行、投資顧問、會計師、稅務顧問及律師等多方專業機構。受託人位於協調中心,確保各方行動一致、目標統一。   協調工作包括:   委任及監督投資經理; 與會計師合作處理多地稅務申報; 與律師協作處理合規與監管問題; 與銀行保持安全帳戶管理及資金流動。   受託人透過集中管理,減少資訊割裂,使所有專業人士的工作方向與委託人的整體目標保持一致。   管理跨境複雜性   全球化家族的資產往往分佈於不同國家,而各司法轄區在稅務、繼承及產權方面的法律各不相同。受託人必須設計出既能避免法律衝突,又能確保跨境執行的架構。   這要求受託人具備:   了解民法體系下的強制繼承規則; 應對信託制度不普遍地區的遺囑認證流程; 透過條約或結構設計避免雙重課稅; 在保密與合規之間取得平衡。   正因如此,越來越多的家族傾向於選擇專業公司受託人,而非由親屬擔任個人受託人,以確保穩健與專業管理。   受託人是家族糾紛的中立守護者   再富有的家族也難免面臨內部紛爭。兄弟姊妹間的矛盾、離婚、或對繼承的爭議,都可能動搖家族結構。受託人作為中立方,依信託契約行事,防止糾紛擴大。   常見的調解方式包括:   按階段分配資產,避免一次性提取引發矛盾; 拒絕不當支出,確保資產使用符合法律與契約; 在保持法律中立的前提下調解受益人之間的分歧。   受託人的公正性,使信託在家庭關係緊張時仍能穩健運作。   代際財富的守護者   受託人的使命不僅是「保存財富」,更是「實現願景」。與一次性的遺囑不同,信託可跨越數代延續。受託人負責執行委託人設定的長期目標,確保家族意願得以持續。   例如:   為後代教育提供長期資金支持; 持有家族企業股份,確保管理權與控制權平衡; 永續支持慈善事業,體現家族價值觀。   因此,受託人的角色超越行政職能,他們是家族傳承的執行者與守護者。     數位資產時代的受託人職責   隨著加密貨幣與數位資產的興起,受託人的責任範圍不斷擴大。數位財富帶來新的挑戰:私鑰安全、NFT 管理、代幣質押等問題,要求受託人具備新的專業能力。   關鍵考量包括:   資產託管:使用機構級安全錢包。 存取機制:設定多重簽署與存取授權流程。 繼承觸發機制:在失能或長時間不活躍時安全交接。 合規應對:在法律尚未明確定義數位資產歸屬的地區保持審慎操作。   越來越多的家族開始尋求既懂傳統金融,又熟悉數位資產生態的現代受託人。   公司受託人 vs 個人受託人   家族在設立信託時,常面臨選擇:任命個人受託人(如家族成員),或聘請公司受託人。   個人受託人:對家族情況熟悉,但可能缺乏專業知識或公正性。 公司受託人:具備制度化管理、專業牌照與持續性,不受個人變動影響。   對跨國家族而言,選擇持牌公司受託人已成為主流趨勢,確保信託管理的穩定、公正與合規。   選擇合適的受託人   挑選受託人是財富規劃中最關鍵的決策之一。應考慮的要素包括:   經驗:能否管理複雜的跨境資產; 獨立性:能否公正對待各受益人; 專業基礎:是否擁有完善的顧問、系統與合規支持; 監管保障:是否受法律與牌照監管。   錯誤的受託人可能破壞信託的初衷;而專業可靠的受託人,則能確保信託結構經得起時間與挑戰。   受託人角色的演變   現代信託的受託人,已不再是被動的資產看管者。他們需要具備:   法律知識:理解各地監管與契約義務; 金融專業:熟悉多元資產類別與投資策略; 數位能力:掌握新興資產形態與科技工具; 全球視野:能在不同司法環境中協調執行。   這一角色的演變,反映了財富管理的複雜化與專業化趨勢。   受託人:家族的戰略夥伴   對家族而言,受託人不僅是信託的執行者,更是戰略夥伴。他們守護財富、落實傳承、維持中立,並在跨境與數位時代中提供穩定與信任。   選擇合適的受託人,決定了家族財富架構能否穩健延續、靈活應變,並在未來數代中持續守護家族傳承。

財富規劃中的保密性:信託的重要性

隱私為核心考量   對於高淨值家庭而言,隱私已成為稀缺資源。全球銀行、稅務及企業結構日益透明,使得越來越少的資產能保持低調。然而,財富規劃中的「保密」並非「秘密」,而是為了防止家庭因過度曝光而面臨不必要的爭議與風險。   信託,是在合規框架下維持隱私的最有效工具之一。與公開的遺囑認證程序或公司註冊不同,信託以私人契約形式運作,在香港無需公開登記。對於跨越多個司法轄區的家族而言,這使信託成為維護隱私的關鍵支柱。   遺產公開的風險   當遺產進入遺囑認證程序時,資產詳情、受益人名單及資產價值往往會被公開。在部分司法管轄區,記者、債權人或家族成員都可查閱相關文件。   這種公開帶來三大風險:   聲譽風險:龐大的遺產容易吸引媒體關注或公眾揣測。 法律風險:資產資訊公開後,更容易引發訴訟或索賠。家庭風險:受益人可能因此成為外部壓力或內部糾紛的目標。 對於擁有跨國曝光度的企業家、公共人物或國際投資者而言,這樣的透明度顯然難以接受。     信託如何實現保密性   在委託人生前將資產轉入信託後,信託即成為資產的法律持有人。委託人去世後,相關資產無需進入遺產程序,因此不會留下任何公開記錄。資產分配則由受託人根據信託契約執行。   信託的保密機制包括:   無須公開登記:香港並無公開的信託註冊制度。 私密契約:信託條款僅限相關當事人知曉。 免除遺囑認證:信託資產無需經法院程序處理。 這種制度化的私密性,確保家族事務在不受外界干擾的情況下順利傳承。   跨境背景下的保密需求   對於國際家庭而言,保密性不能侷限於單一國家。若家族資產分佈於歐洲、亞洲及中東,不同地區都可能存在資訊披露風險。透過將資產整合在受香港法律監管的信託架構,家族可適用一套一致、私密的管理規則。   在以下情況中尤為重要:   當地的強制繼承制度可能強制公開並決定分配方式; 地方法院可能要求公開申報境外財產; 遺囑認證延誤可能導致敏感資訊外洩或被競爭者利用。 香港信託因此成為全球家族的「隱私防護盾」,在跨境資產佈局中保障私密與一致性。   「保密」與「秘密」的區別   明確區分「合法的保密性」與「不合法的隱匿」至關重要。香港的信託行業受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者(TCSP)牌照制度監管,受託人必須遵守反洗錢(AML)及客戶盡職調查(KYC)規定。   這意味著:信託架構對外界保持私密,但對監管機構及銀行體系完全透明。家族因此能在符合國際合規要求的前提下,享有應有的隱私保護。   在實際執行上,這確保:   受託人必須核實所有當事人身份及資產來源; 監管機構有權進行合規審查; 受益人仍然享有完整的法律保障。 信託因此成為兼顧隱私與合規的平衡方案:在守法框架下實現私人財富管理。   保密帶來的實際效益   案例1:企業傳承 一位區域企業家持有私人公司控股權。如果股份透過遺囑認證轉移,股權結構可能被公開,造成競爭風險。透過信託安排,股份以不公開的形式傳承,保護了家族及企業利益。   案例2:房產持有 擁有跨國房產的家族,在繼承時常需提交公開文件。透過信託,房產可以不公開的形式傳承,無須法院介入,從而保護家族隱私。   案例3:慈善與低調 部分家族透過信託進行慈善捐贈。此舉可在不暴露受益人或家庭動機的前提下,支持公益事業,保持低調與尊嚴。   生前的隱私保護   保密性不僅在身後重要,在委託人生前同樣關鍵:   離婚或家族糾紛:信託內資產較難成為爭奪對象。 政治或公共身份:家族成員可保持財務獨立與低調。 代際矛盾:即使後代意見不一,受託人仍能依法維護保密性。 對於聲譽與安全至關重要的家族,這些保護尤為必要。   關於保密的誤解   有人誤以為保密性意味著逃避監管。事實上,在香港等受嚴格監管的地區,信託提供的保密是合法與透明的。區別在於:   秘密:非法隱藏資產,規避法律。保密:在合規前提下,保護家族隱私與安全。 這一明確界線,讓監管機構與家族雙方都能信賴信託的正當用途。   代際傳承中的隱私保障   保密性的真正價值在於其長期性。家族無法預知未來數十年內的政治變動、社會衝突或家庭糾紛。透過信託結構,資產能在不受公眾關注的情況下穩健管理與傳承,避免外界風險干擾。   信託:家族低調的基石   保密的意義從來不是隱藏財富,而是保護家族、受益人與傳承的穩定。信託讓家族得以在合規與私密之間取得平衡,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同時,維護財務與家族事務的低調性。   對於全球化家庭而言,信託不僅是財富管理工具,更是跨世代守護隱私與安全的基石。

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的關鍵區別

為什麼這一區別至關重要?   對於全球化家庭而言,財富的持有與管理方式,與資產本身同樣重要。表面上,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似乎相似:兩者都涉及金融機構代為保管資金。然而,二者之間的差異,決定了財富能否順利傳承、是否能在代際間無縫轉移,或是否容易陷入爭議與法律風險之中。   對於高淨值與超高淨值人士,尤其是那些資產遍佈多個司法轄區的家庭,了解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的區別,是確保資產長期安全的關鍵。這不僅是理論上的問題,而是關乎財富如何被保護、掌控與延續的現實課題。   銀行帳戶的本質   銀行帳戶是最常見的金融工具之一。它是一種客戶(個人或公司)與銀行之間的直接合約關係。銀行負責保管存款人的資金,並提供支付、提款、轉帳等服務。   主要特點包括:   帳戶資金歸個人或公司所有。 帳戶持有人擁有完全的自主控制權。 資產的繼承依照帳戶持有人居住地的繼承法進行。 全球金融體系普遍認可銀行帳戶的法律效力。 銀行帳戶具備流動性高、便利性強、可連接全球支付系統等優點,是日常生活與商業運作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然而,它的簡潔結構也意味著缺乏保護機制,例如無法避免遺囑認證程序的延誤、強制繼承規定的干預,或外部法律爭議的風險。     信託帳戶的獨特之處   信託帳戶的存在,基於一個法律結構:信託。信託是一種法律安排:委託人將資產轉移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為指定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資產。   當信託帳戶在銀行開立時,帳戶名稱屬於受託人,而非委託人。受託人依据信託契約行事,必須遵守受信義務。   主要特點包括:   資產由受託人名義持有,而非委託人。 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與法律義務管理資產,而非出於個人意願。 繼承安排:資產依信託契約分配,無需經過遺囑認證程序。 法律效力:在認可普通法信託制度的司法轄區(如香港)具有可執行性。 信託帳戶不僅是一種銀行帳戶,更是一種法律架構,為家族傳承、資產保護與跨境執行力提供基礎。   兩者的相似之處   儘管結構不同,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在操作層面仍有共通點:   均由受監管的金融機構管理。 均可持有現金、證券或投資組合。 均能讓受益人從中獲益(銀行帳戶為直接受益,信託帳戶為間接受益)。 然而,這些相似點僅屬表面。真正的區別在於所有權、繼承安排及資產保護層面的差異。   決定財富命運的關鍵差異   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之間的關鍵差異可從四個層面加以歸納:   所有權 銀行帳戶:由個人或公司直接持有 信託帳戶:由受託人代為持有      2. 繼承方式 銀行帳戶:依當地繼承法與遺囑認證程序 信託帳戶:依信託契約,免遺囑認證      3. 控制權 銀行帳戶:持有人直接控制,至死亡或失能為止 信託帳戶:受託人依信託契約行事      4. 風險特徵 銀行帳戶:易受繼承爭議、強制繼承、法院凍結影響 信託帳戶:具法律屏障,抵禦外部干預 銀行帳戶的侷限性   銀行帳戶適用於日常使用,但在財富規劃中卻存在風險:   遺囑認證延誤:帳戶持有人過世後,帳戶將被凍結,須經法院核准後方可動用。 強制繼承規定:在部分地區(如阿聯酋),繼承分配可能受當地宗教或法律影響,無法依個人意願執行。 潛在爭議:親屬或債權人可透過法院挑戰帳戶歸屬。 跨境複雜性:多個國家的帳戶可能受不同法律約束,增加法律風險。 對於具有多國佈局的家族而言,這些風險不容忽視。   信託帳戶的優勢   信託帳戶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提供更高層次的保障:   持續性:信託在委託人過世或失能後仍然有效。 明確性:分配規則由信託契約事先確定,減少不確定性。 保護力:受託人依法有義務維護信託資產,抵禦不當索賠。 跨境一致性:信託在普通法轄區廣受認可,具備高度的一致性。 信託帳戶並非取代銀行帳戶,而是為財富管理增添法律與結構上的防護層。   實際案例   情境1:流動性 vs 結構性 一位迪拜企業家在亞洲及歐洲擁有多家銀行帳戶,可隨時動用資金,但未進行繼承規劃。透過將部分資產轉入香港信託帳戶,該企業家確保其過世後資金可即時分配給繼承人,無需經過漫長的法院程序。   情境2:爭議防護 香港某家族的遺產發生糾紛,個人名下的銀行帳戶被法院凍結。然而,早年設立的信託帳戶不受影響,受託人仍能繼續管理並分配資產。   情境3:國際延續性 一個子女分居於不同國家的跨國家庭,使用銀行帳戶支付日常家庭開支,同時將房產租金收入存入信託帳戶。此舉可確保無論當地繼承法如何規定,該筆收入都能持續用於子女的生活支持,不受中斷。   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的互補使用   最有效的財富規劃,並非二者取其一,而是相輔相成:   銀行帳戶提供流動性、日常支付及短期資金管理。 信託帳戶實現長期保護、跨代繼承與風險隔離。 兩者結合,既兼顧靈活性,又保障延續性。   國際家庭的實際建議   在規劃全球財富架構時,請牢記:   銀行帳戶用於資金流動與營運。 信託帳戶用於資產保護與傳承安排。 二者功能互補,不可完全替代。 構建可延續的財富體系   對於跨國家庭而言,問題從來不是「該用銀行帳戶還是信託帳戶」,而是「如何有效結合兩者」。銀行帳戶讓您掌握當下的使用權,信託帳戶確保家族的未來。兩者協同,才能打造兼具靈活性與延續性的財富體系。 理解銀行帳戶與信託帳戶的差異,意味著避免代價高昂的失誤,保護資產安全,並為家族的未來帶來持久安心。

跨境財富規劃中的迪拜國際金融中心(DIFC)與迪拜基金會運用

迪拜基金會在財富規劃中的角色   迪拜正日益成為家族開展制度化財富規劃的重要樞紐。其中,迪拜基金會與DIFC基金會為資產整合、家族治理與傳承管理提供了成熟且公認的法律框架。透過運用此工具,創立人能有效實現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將資產納入基金會章程規範之下,從而清晰界定資產於生前與身故後的管理與傳承安排。   在實務操作中,阿聯酋的基金會廣泛應用於持有企業、房地產及其他區域性資產的家族架構。此類安排不僅在本地法律體系中具穩固合法性,亦獲阿聯酋監管機構與銀行普遍認可,成為關鍵本土治理工具。尤其在法定繼承制度可能導致財富轉移複雜化的環境下,基金會架構能顯著提升財富管理的確定性。對於希望透過迪拜基金會開展跨境規劃的家族而言,確保本土合法性始終是首要步驟。     迪拜與DIFC基金會的運作方式   迪拜及DIFC基金會均具備獨立法人地位,與創立人實現完全區隔。資產一旦轉入基金會,即由理事會依章程管理,不再由個人直接持有。此類架構不僅透過治理規則確保持續控制,亦能實現數十年的延續性。   基金會用途廣泛,包括家族治理、繼承規劃、公益事業及股權與不動產整合。憑藉高度靈活性與阿聯酋法律體系下的穩固認可,基金會正成為本地企業家與高淨值人士的首選工具。   與香港信託的相似之處   儘管基金會與信託源於不同法律傳統,但功能上有諸多相似。兩者皆能實現所有權與控制權的分離,確保資產依預設指令而非不確定繼承規則進行管理,同時可支援跨世代傳承規劃,透過制度化安排明確規定資產的分配方式與時間。   在治理層面,基金會章程與信託契約作用相近:前者可設定決策機制、爭議解決方式及受益人認定,後者則界定受託人權限與分配規則。兩種框架皆能突破個人壽命限制,為家族事務提供長期延續性與穩定性。   基金會與信託的關鍵差異   雖然信託與基金會有多項相似性,但在法律結構上仍存在本質差異。信託由創立人(設立人)將資產轉移給受託人,再由受託人以自身名義管理資產以惠及受益人;而基金會則作為獨立法人,直接以自身名義持有資產,並由理事會或董事會依章程管理。   此結構差異於實踐中具深遠影響。信託主要依賴一名或少數受託人行使管理職能,而基金會可由多位個人或機構組成理事會共同決策。這不僅影響治理效率與責任分配,亦對外部機構(如監管機關、銀行)的認可程度產生差異。   迪拜與DIFC基金會在跨境中的局限性   儘管基金會於阿聯酋境內具強效力,但其境外認可度並非始終穩固。部分外國法院、銀行及監管機構可能不承認阿聯酋基金會之法律地位。海外資產仍可能需經遺囑認證,或受當地強制繼承法約束,削弱基金會章程效力。   對於跨境資產配置廣泛的家族而言,這一現實突顯制度缺口。本土合法性雖穩固,但國際可執行性或受限。因此,以迪拜基金會為核心進行跨境規劃時,許多家族往往會疊加具更高國際認可度之架構,以確保全球範圍內的法律與稅務有效性。   國際家族的綜合規劃   在當前環境下,家族鮮少依賴單一工具。迪拜或DIFC基金會能於阿聯酋境內提供穩定性、治理架構與法律認可;而香港信託則憑中立地位與跨境可執行力,為全球資產提供保障。   因此,兩者並非替代關係,而是互補共存:基金會為本土資產建立治理平台,信託則強化國際資產的安全與傳承。此類整合式架構更契合全球財富格局,實現本土管控與跨境保護之平衡。

跨境財富管理:避免重複與衝突

跨境拼圖   在當今世界,家庭財富很少局限於單一司法管轄區:房產可能位於倫敦,企業設立在迪拜,投資帳戶則託管於香港。每個國家都有獨立的遺囑認證、信息披露與繼承規則,導致程序被重複執行。家族往往需要在不同法律體系中一次次經歷類似流程,每一次都伴隨著額外的成本與延誤。   對繼承人而言,這種重複不僅是麻煩,更可能演變為橫跨多個司法區、耗時數年的法律程序,伴隨高度不確定性與高昂費用。相較之下,香港信託的跨境財富架構為家庭提供了一種解決方案:借助國際廣泛認可的法律結構,將資產納入統一管理,從而有效降低風險、簡化傳承過程。   重複的代價   跨境遺囑認證往往伴隨高昂的重複成本。一個家族可能需要同時聘請多地律師,才能完成一次繼承;同一份遺產也可能在兩個或更多國家分別接受遺囑認證。即便資產已在一地申報,其他司法管轄區仍會要求重新履行披露義務。   這種重複不僅耗費資源,也加劇風險。某一法院或許承認遺囑,而另一法院卻可能駁回;在一個國家遺產須遵循強制繼承規則,而在另一個國家則允許自由分配。家庭必須在相互衝突的裁決中尋找平衡,常導致程序拖延、費用增加,甚至引發爭議。   跨境挑戰的現實案例   設想一位在迪拜經商的企業家:他在歐洲擁有房產,在亞洲配置投資帳戶。身故後,歐洲法院要求遺囑認證,亞洲監管機構施加報告義務,迪拜繼承法則疊加額外規定。每一項程序皆獨立啟動,需不同的律師、文件與時限。   這並非假設,而是高淨值家庭普遍面臨的現實。若缺乏統一的法律架構,繼承人繼承的不僅是財富,更是跨境的訴訟、衝突與漫長拖延。   中立架構的重要性   中立性帶來確定性。一個能在多個司法區獲得承認的法律架構,可用統一且具執行力的法律文書,取代零散而重複的程序,從根本上減少跨境摩擦。香港信託的財富架構建立於普通法體系之上,其法律框架已被全球銀行、法院與監管機構廣泛承認。   與其被動應對各地相互衝突的規則,不如透過香港信託實現整合。信託為繼承人提供一套具國際效力的指令,讓他們遵循一個架構,而非在多個體系間反覆周旋。     香港信託如何簡化跨境財富管理   香港信託能夠將資產整合於單一架構中,免除在各國分別立遺囑的需要,並降低法院裁決衝突的風險。藉由信託,遺囑認證可被繞過,強制繼承規則得以中和,信息披露流程亦大幅簡化。   更重要的是,信託確保財富傳承的連續性:投資運作不被中斷,企業管理保持穩定,繼承人能及時獲得分配。家庭無需在不同司法體系中輾轉,而是依託受託人按照一份跨境有效的信託契約來執行安排。   超越重複:確保財富傳承   國際繼承的最大風險不止於成本,而在於繼承人往往得到的不是財富,而是爭議。跨境的重複程序可能將一份遺產演變成多場法律戰,延遲分配、削弱企業運作,甚至撕裂家族關係。   香港信託的跨境財富架構透過減少重複、避免衝突,使資產能依規劃順利傳承。繼承的不僅是資金,更是企業的延續、投資的穩定與家族關係的完整。